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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协关于推荐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1-02-09    浏览人次: 1405  
 
关于推荐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的通知
 
粤科协交〔2021〕3号

各省级科技社团:

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以下简称省留联会),于2016年9月25日在广州成立。省留联会是中共广东省委领导,以广东省归国留学人员为主体自愿组成的、统战性的群众团体,是省委联系广大留学人员的桥梁和纽带、省委省政府做好留学人员工作的助手、广大留学人员之家。经省编办同意,省留联会列入省群众团体序列,由省委领导、省委统战部代管。按照省留联会《章程》规定,省留联会每届四年,第一届理事会于2020年届满,根据《省留联会换届工作方案》,广东省科协拟在所属科技社团中向省留联会推荐会员代表20名、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10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省留联会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为重点,扩大组织覆盖面,加强省留联会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增强海外统战工作的感召力,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留学人员,为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凝聚磅礴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是加强政治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严把人选政治关,突出政治标准。二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正确方向。三是调整优化结构。扩大团结面、突出代表性,广泛涵盖国家机关、高校(含民办)、国企、民企、科研机构等单位,兼顾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适当吸纳党内优秀的归国留学人员,女性、青年和基层一线的留学人员要有合理比例。四是充分发挥优势。发挥省留联会优势作用,吸纳更多粤港澳大湾区归国留学人员代表人士进入留联会,为粤港澳大湾区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五是坚持规范有序。严格人选标准,严肃工作纪律,严明工作程序。

三、提名原则

(一)理事人选应当从推荐的会员代表中产生。

(二)新推理事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2月以后出生),继续推荐理事人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2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会员代表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1960年12月以后出生)。

(三)已调离到外省工作、已办理离退休或长期患病失去工作能力的,不作为新一届理事人选;第一届理事会期间,无故不参加省留联会任何活动,以及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理事的,一般也不作为新一届理事人选。

(四)每名会员代表应只通过唯一渠道参与提名推荐,不得多头参与,避免重复推荐,会员代表可不足额推荐。

四、人选条件

(一)会员代表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高举留学报国爱国主义旗帜,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

2.在海外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两年;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担任讲师、工程师及其他相应职务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厂矿企业等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一年。

3.身体健康,在事业上有一定成就,在留学人员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热心会务工作,愿意参加省留联会活动。

( 二)理事人选条件

理事人选在具备会员代表条件的基础上,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

理事人选是机关事业单位的,一般应为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一般应为正高职称或担任中层以上管理职务;国有企业的,一般应为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企业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民营企业的,一般应为企业主要出资人、实际控制人或企业高管。理事人选中的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士,一般应是行业协会中领导班子成员,或在所从事专业中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影响力。担任地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以及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归国留学人员,条件适当放宽。

五、相关要求

(一)报送材料内容

1.每个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推选符合条件的会员代表或理事人选各一名。相关人员认真填写《省留联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会员代表)登记表》《省留联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人选(会员代表)汇总表》(详见附件1、2),表格照片需附彩色电子照片,纸质版资料请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会员代表(含理事人选)需提供以下留学证明材料(复印件)之一,如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回国留学人员证明、访学证明等,标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各推荐单位推荐的理事人选、会员代表除填写登记表外,请提供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各推荐单位对推荐的理事人选、会员代表需要5个工作日公示,并提交公示材料。(可边公示边上报,如公示期间出现相关问题,可电话告知。)

(二)报送材料方式和时间

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被推荐人本人报送材料。现场报送的,请于务必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广东省科协合作交流部。

(三)报送材料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送地点(邮寄地址同)

部 门:省科协组织合作交流部(广东科协馆东楼1楼)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广东科学馆东楼

联系人:杨 芳

2.联系方式

省科协合作交流部联系人:杨芳,020-83563981;传真:020-83549085

联系邮箱:gdsta_jlb@163.com

附件: 1.省留联会第二届理事会人选(会员代表)登记表

2.省留联会第二届理事会人选(会员代表)汇总表

3.代表、理事汇总表填写说明

 

广东省科协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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