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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0-02-19    浏览人次: 565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各社会组织(党组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委)及社会组织(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快速响应,主动作为,扎实工作,调动和组织各方力量驰援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有关通知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社会力量构筑群防群治严密防线,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现就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证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要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推进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最重要的工作,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党员守初心担使命的试金石。结合当前的形势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具体做到“四个要”:一要坚持党建引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精神上来,把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党建引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战时状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结合社会组织实际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二要积极支持参与城乡社区防控工作。在做好自身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主动对接乡镇街道,结合自身优势,帮助城乡社区防控工作调配资源、筹措资金,主动服务和支持属地防控工作;根据属地镇街需求,动员党员组建党员志愿队、突击组到城乡社区中去,协助落实疫情防控任务;社区社会组织党组织要带领党员参与城乡社区防控志愿服务等。三要有序做好复工复产工作。一方面,要督促社会组织落实提前复工报备制度及各项防控措施,对已建立党组织的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对未建立党组织的要会同属地镇街开展宣传教育。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和引导全省行业企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中的积极作用,支持和组织推动生产企业,尤其涉及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需要的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四要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按照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的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党建工作经费除现有文件规定用途外,还可用于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支持党组织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等,但是不得用于发放补贴、奖金。要按照通知要求用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保障经费,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二、英勇奋斗,干在实处,组织动员广大党员投身防控一线
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委)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组织动员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属地街道乡镇的防控工作,当先锋、作表率,使每名党员都能成为基层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鲜红旗帜,具体做到“四个带头”:一是带头宣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疫情防控的重大决策部署,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引导群众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二是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在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下,自觉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防控工作,协助城乡社区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三是带头服务困难群众。把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和受影响的群众摆在优先位置,主动为独居孤寡老人、困境残障人士、低保低收入家庭、困境单亲家庭等弱势和困难群体提供防疫援助、生活救助等服务。四是带头维护社会稳定。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引导群众坚定信心,科学防控。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要倡导会员单位及分支机构增强行业自律,不得有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问题为导向,立足长远,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各级民政部门(社会组织党委)要结合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存在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把疫情防控和加强党建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一要进一步提升“两个覆盖”质量。加快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力度,做到应建尽建;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社会组织,要按照类型相近、行业相通、地域相邻的原则,采取联合组建、行业统建、单位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组建条件的,可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二要大力加强党务工作者和党员“两支队伍”建设。把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对业务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党员和会员代表,推荐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者;对表现特别突出、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加入党组织;对活动不正常和“空壳”软弱涣散的党组织,进行精准整顿,选优配强党组织负责人。三要孵化一批新的社会组织行业党委。根据这次疫情防控呈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势、新要求,围绕保障城乡运行必需、应急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需要的目标,会同相关行业主管单位,做好调研摸底,制定方案,指导孵化一批新的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全面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更加有效更加坚强。四要大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宣传。在疫情防控中,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员响应号召、冲锋在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要及时总结各级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疫情防控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和新媒体等传播媒介,加大宣传力度,展现各行业组织和会员企业(单位)党组织、党员在疫情防控中发挥主心骨作用的良好风貌,不断凝聚强大正能量,营造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广东省民政厅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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