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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光学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介
 
更新时间: 2012-07-10    浏览人次: 3685  
 
中山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光学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介
中山大学是华南地区第一个光学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依托于光电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显示材料与技术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并有物理学等一级学科及光学、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等二级学科支撑,基础扎实。中山大学光学学科有着悠久的历史,是全国首批建立的博士点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之一;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是广东省首批名牌专业之一。光学工程学科现有教授20名,其中中科院院士1名,博士生导师16名;副教授8名,讲师5名,研究生100多名,具有完整的教学和科研队伍,并与国内外众多知名企业建立了多种方式的合作。
为适应光学工程领域技术与产业的迅速发展,优化知识结构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光学工程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管理的专门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2年中山大学光学工程领域继续招收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光学工程领域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学计划安排、授课及日常管理由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负责。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计划和研究方向
1.招生人数由我校自行确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自主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2.研究方向:(1)光学技术与工程;(2)LED技术与工程;(3)激光技术与工程; (4)光电子技术与工程;(5)薄膜技术与工程;(6)光信息技术与工程;(7)光通信技术与工程;(8)光机电技术与工程;(9)显示技术与工程。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2年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专业学位代码:085200,领域代码:085202,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报名
6月25日至7月10日:考生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登录到指定的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缴交报名考试费(每门联考科目80元)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招生单位网上审核考生照片,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现场确认
7月13日至16日:考生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广东省设有3个现场确认点:①广州市五山华南理工大学西湖厅二楼;②广州市解放北路桂花岗东1号广州大学桂花岗校区综合楼大厅;③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老西南餐厅2楼(西校门进约200米处)。确认点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现场确认点只接受在网上已经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缴交报名考试费并成功上传照片的报考者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件或外籍护照)、学位和学历证书原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在现场确认时无法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2012年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华南理工大学和深圳大学报考点进行信息修改。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费不予退还。
有关报名具体事宜请查看广东省学位办(http://xwb.gdhed.edu.cn/)《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http://www.chinadegrees.cn)的相关公告。
3.准考证发放
10月17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打印准考证。省学位办和招生单位均不再向考生另行发放准考证。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于复试前,对联考成绩达到我校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查前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资格审查表》,经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我校备审。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将于2012年12月下旬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1.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当年只可报考一个培养单位。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情况确定“GCT”合格分数线。考生的“GCT”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即录取当年有效)。
“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GCT的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第二阶段,达到我校自定的GCT合格分数线的考生,经资格审查合格,应持本人GCT成绩单、第二阶段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到我校参加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科目为《光学工程C》,参考书目为《工程光学》,郁道银等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面试主要考查学员从事相关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潜在素质、技能和业绩。
六、考试时间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定于2012年10月28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入场考试时,将核验准考证、身份证件。
我校第二阶段考试安排在2012年12月下旬至2013年1月上旬,结合资格审查、复试一起进行,具体的时间、地点将在公布分数线后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
七、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GCT成绩和综合测试结果,结合考生工作业绩,择优录取。但录取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
八、培养与学位授予
1.课程设置
必修课:英语、马克思主义理论、光通信原理与系统、光学工程进展、光学工程实验方法与技术等。
选修课:光电集成工艺与技术、现代光学原理、激光技术、薄膜制备技术、光伏技术、工程光学等。
2.学制三年,在职不脱产学习,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授课时间安排在周末。上课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
3.学位授予:对修满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中山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九、学习费用
学费每人每学年10000元,三年共计30000元,资料费在学习期间按所需资料的成本另收。学生在读期间,一切人事档案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学生返校学习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十、相关说明
按有关规定,除考试大纲外,我校不以其他形式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教师不以任何形式参与考研辅导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1.中山大学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联系人:董秋娉
电 话:(020)84112816
网 址:http://spe.sysu.zsu.edu.cn
2.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 话:(020)84111686 , 84113696
网 址:http://graduate.sysu.edu.cn/zsw/index.php
中山大学南校区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 邮编:51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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